b体育网页版开眉客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高端功能新材料项目(一期)环境影响评价公告
发布时间:
2023-08-18
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(1)项目名称:b体育网页版开眉客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高端功能新材料项目(一期)
(2)建设地点: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扩容区[2022]G4号地块
(3)行业类别:专项化学用品制造(C 2662)、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(C 2651)
(4)建设规模:项目新征用地309亩(一期用地239亩),一期项目新建生产车间、仓库、污水处理设施、储罐区等建(构)筑物,约10.67万平方米,购置高端反应器、换热器、过滤器等国内外先进设备,建设多条融合自主创新生产装备的全流程智能生产线,形成年产26万吨高端功能新材料(12万吨高端环氧树脂固化剂-聚醚胺系列产品、5万吨端硅氧烷基聚醚新材料树脂产品、1.5万吨炔二醇及相关产品、2万吨树脂稀释剂产品、1.5万吨生物基高端表面活性剂产品、1万吨航天航空高端树脂新材料产品、3万吨特种高分子聚醚新材料产品)生产能力。项目达产后,预计年可新增销售收入约71.47亿元,利润约8.8亿元,税收约4亿元。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
环境要素 |
名称 |
X |
Y |
方位 |
厂界距离 |
保护内容 |
保护级别 |
环境空气 |
高速公路服务区 |
298924.11 |
3340799.36 |
S |
~340m |
服务区人群 |
(GB3095-2012)二级 |
地表水 |
横五河 |
/ |
/ |
N |
紧邻 |
小河 |
(GB3838-2002)III类 |
纵六河 |
/ |
/ |
W |
紧邻 |
小河 |
||
横六河 |
/ |
/ |
S |
~880m |
小河 |
||
地下水 |
厂区周边20km2的地区 |
(GB/T14848-2017)III类 |
|||||
声环境 |
厂界外200m范围内 |
(GB3096-2008)3类 |
|||||
土壤环境 |
厂区及周边1km范围内 |
(GB36600-2018)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、(GB15618-2018)农用地中水旱轮作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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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险 |
厂区及周边5km范围内 |
/ |
三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
(1)废气
项目产生的无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、氟化氢、氨、硫化氢、臭气浓度等,有机废气主要为环氧乙烷、环氧丙烷、乙二醇、四氢呋喃、甲醇、甲苯、非甲烷总烃、三氟化硼乙醚、环氧氯丙烷、酚类、二甲苯等,以及其他污染物包括粉尘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烟尘和二噁英类等。根据预测,在正常工况下,该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,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。
(2)废水: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、废气吸收废水、设备清洗废水、洗桶废水、地面拖洗废水、冷却系统排污水、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。废水分质、分类收集,其中聚醚胺系列产品氨回收过程蒸氨废水经脱氮预处理、含镍废水经蒸发预处理后,再与其他废水通过管道一起接入厂区拟建污水站进行处理,达相关纳管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,最终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,达标排放,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。
(3)噪声: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反应釜、真空机组、输送泵、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,其噪声源强在65~88dB之间,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、屏蔽、衰减作用后,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,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。预计项目上马后公司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仍能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3类区标准,叠加本底值后能满足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中的3类标准,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。
(4)固废: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渣、精馏/蒸馏残液、低沸物、废甲醇、蒸氨废水脱氮预处理高浓废液、实验室废液、废溶剂、白油、电石渣、氯化钾盐渣、危化品废包装、一般废包材和生活垃圾等。其中,滤渣、精馏/蒸馏残液、低沸物、废甲醇、蒸氨废水脱氮预处理高浓废液、实验室废液、废溶剂、白油、危化品废包装等属于危险废物,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;电石渣属于一般固废,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;氯化钾盐渣属于待鉴定固废,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照危险废气进行管理和处置;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。
四、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
1、废气
本项目涉及11套废气预处理设施,3套废气末端处理设施,涉及13个废气排气筒,其中涉及异味明显的排气筒3个(2#排气筒、3#排气筒、13#污水站废气排气筒),不涉及高架源排气筒,具体处理措施如下:
工艺废气:
- 甲10车间12万吨聚醚胺产品配套聚醚制备废气主要成分为环氧乙烷(爆炸极限3~100%),经车间预处理装置“冷凝+一级水吸收+一级碱吸收”预处理后,接入甲10车间末端废气处理装置“一级碱吸收”,最终经由1#排气筒排放。
- 甲9车间甲醇/乙二醇/三羟甲基丙烷/四氢呋喃聚醚胺产品生产过程中减压脱气、减压脱水的废气中含有大量氨气。其中,减压脱气废气通过“一级降膜吸收(回收20%氨水)+三级水吸收+酸吸收”处理后经由2#排气筒排放;减压脱水废气的冷凝液与减压脱气废气的酸吸收废液预先混合,然后通过“中和+蒸氨+两级降膜吸收(回收20%氨水)”处理后,再接入减压脱气废气处理装置前端的一级降膜吸收,尾气经由2#排气筒排放。
- 甲8车间丙二醇聚醚胺产品生产过程中减压脱气废气通过“一级降膜吸收(回收20%氨水)+三级水吸收+酸吸收”处理后经由3#排气筒排放;减压脱水废气的冷凝液与减压脱气废气的酸吸收废液预先混合,然后通过“中和+蒸氨+两级降膜吸收(回收20%氨水)”处理后,再接入减压脱气废气处理装置前端一级降膜吸收,尾气经由3#排气筒排放。
- 甲3车间聚醚胺催化剂产品焙烧过程中氮氧化物废气通过“两级碱喷淋+两级硫代硫酸钠还原吸收”处理后,尾气经由4#排气筒排放;还原废气氢气经由11#氢气排气筒排放。
- 甲2车间聚醚类产品制备废气(主要为环氧乙烷、环氧丙烷、环氧丁烷、环氧戊烷和醋酸等),经车间预处理装置“冷凝+一级水吸收+一级碱吸收”预处理后,接入甲2车间末端废气处理装置“一级碱吸收”,最终经由5#排气筒排放;成品乙二醇聚醚氮气置换(乙二醇、金属钠)废气氢气经由11#氢气排气筒。
- 甲2车间医药表面活性剂聚乙二醇切片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,最终经由6#排气筒排放。
- 其他有机废气分别经各自车间预处理措施处理后,再统一接入末端厂区RTO焚烧系统,尾气最终经由7#排气筒(RTO排气筒)排放。其中,生产装置1车间预处理措施为“冷凝+水喷淋”;甲2车间预处措施为“冷凝+一级水吸收+一级碱吸收”;甲4车间预处措施为“冷凝+碱喷淋+树脂吸附”;甲3车间含卤有机废气预处理措施为“冷凝+碱喷淋+树脂吸附+水喷淋”,其他有机废气预处理措施为“冷凝+一级水吸收+一级碱吸收”。
- 甲2车间聚酰亚胺树脂粉末产品粉碎包装粉尘通过“旋风除尘+布袋除尘”处理后,最终经由8#排气筒排放。
- 生产装置1乙炔制备过程中电石破碎粉尘通过“布袋除尘”处理后,最终经由9#排气筒排放。
- 生产装置1 C14炔二醇、C16炔二醇制备过程中置换废气(主要为乙炔、甲基叔丁基醚和甲基异丁基酮)通过“直燃炉焚烧”处理后,最终经由10#排气筒排放。
公用工程:
- 燃气导热油炉通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,经由12#排气筒排放;
- 罐区废气经收集后,接入罐区废气预处理装置“冷凝+一级水吸收+一级碱吸收”预处理后,再接入厂区RTO焚烧系统,尾气最终经由7#排气筒(RTO排气筒)排放。
危废仓库废气经收集后接入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“一级水吸收+一级氧化喷淋+一级碱吸收”处理后,经由13#排气筒(污水站/危废仓库排气筒)排放。
2、废水
A、严格按照“清污分流”原则实施,设置污水排水管和雨水排水管网。
B、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、废气吸收废水、设备清洗废水、洗桶废水、地面拖洗废水、冷却系统排污水、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。废水分质、分类收集,其中聚醚胺系列产品氨回收过程蒸氨废水经脱氮预处理、含镍废水经蒸发预处理后,再与其他废水通过管道一起接入厂区拟建污水站进行处理,达相关纳管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。本项目拟建污水站废水处理工艺为“物化+二段生化”处理,设计处理规模1200t/d,本次项目达产废水排放总量721.07t/d,拟建污水站可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需求。
(3)固废
A、固废分类收集、分类堆放。建立统一的固废分类制度、统一的堆放场地,堆放场地要求有防雨、防渗漏措施。
B、滤渣、精馏/蒸馏残液、低沸物、废甲醇、蒸氨废水脱氮预处理高浓废液、实验室废液、废溶剂、白油、危化品废包装等属于危险废物,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;电石渣属于一般固废,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;氯化钾盐渣属于待鉴定固废,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照危险废气进行管理和处置;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。
(4)噪声
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,对产噪设备合理布局,将高噪声源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,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;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;加强机械设备保养与维护。
五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
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扩容区内,基础设施较为完善,环境条件较为优越,符合上虞区总体规划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。该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一定先进性、装备技术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,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,符合总量控制原则,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,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。因此,从环保角度而言,该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,严格执行“三同时”制度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,加强环保管理,该项目在选定厂址内实施可行。
六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
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b体育网页版尚宜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。公众可去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查阅,但不得带出。查阅期限为2023年08月21日~2023年09月01日。如欲索取其他补充信息,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。
七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主要为评价范围
八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,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,当面反馈意见。
九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2023年08月21日~2023年09月01日
十、环保部门联系电话
(1)审批单位:
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:0575-12369
(2)环保管理单位:
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联系电话:12369
(3)建设单位:
b体育网页版开眉客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/联系电话:陈先生/82097002
联系地址: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七东路8号 邮编:312365
(4)环评单位:
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/联系电话:宋工/0571-85101873
联系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越秀维多利中心B502号 邮编:310006
公告发布单位:b体育网页版开眉客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
公告发布时间:2023年8月18日